影像醫學檢查須知

磁振造影檢查儀(MRI)檢查注意事項:

  1. 金屬、磁性物品、手機、手錶、請勿攜帶至檢查室內,避免損壞。
  2. 曾有過心臟或腦部等血管手術、心臟節律器、神經刺激導線、
    體內裝置人工物件等,請由健康管理師為您評估安排。
  3. 曾對顯影劑過敏、幽閉恐懼症、癲癇等檢查狀況,請由健康管理師為您評估安排。

低劑量電腦斷層掃瞄(LDCT):

  1. 不須打顯影劑,不須空腹。
  2. 檢查具輻射線,懷孕與疑似懷孕女性,請勿安排檢查。
  3.  請盡量穿著寬鬆,避免金屬物質飾品與服裝。

電腦斷層心臟冠狀動脈血管攝影(CTA):

  1. 需保持空腹。
  2. 檢查前12小時內,勿食用高咖啡因成分食物。
  3. 甲狀腺疾病史、氣喘史、腎功能不良者,請由健康管理師為您評估安排。
  4. 心律不穩定者,無法進行受檢。
  5. 曾對顯影劑過敏、幽閉恐懼症、癲癇等檢查狀況,
    請由健康管理師為您評估安排。
註 : 影像醫學檢查注意事項將配合各醫療院所同意書規定各有所不同。